《年轮》版权之争:音乐产业数字时代的署名困局

​​"《年轮》版权之争:当平台标签撞上创作伦理,音乐产业的署名困境何解?"​​

2025年盛夏,一场关于《年轮》原唱归属的争论在音乐平台与社交网络掀起波澜。QQ音乐悄然撤下张碧晨版本的"原唱"标签,网易云音乐则维持着"双原创"的标注,而歌手旺仔小乔的争议言论更将这场讨论推向高潮。这场看似简单的标签之争,实则折射出中国音乐产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的深层版权困境——在流媒体时代,一首歌的"原唱"定义正在被复杂的创作生态与平台规则重新书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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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创作与演绎的边界模糊

《年轮》的特殊性在于其"双生版本"的发行模式。2015年6月,张碧晨的女声版与汪苏泷的男声版仅相隔两周发布,均收录于《花千骨》官方原声带。这种"同期异构"的发行策略,在当时被视为影视音乐营销的创新之举。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产业教授张巍指出:"影视原声带常采用多版本演绎来覆盖不同受众群体,《年轮》的争议在于平台后来对'原唱'概念的差异化处理。"

从法律层面看,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十条,汪苏泷作为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,而张碧晨作为首唱者享有表演者权。但"原唱"并非严格法律概念,美国版权局前顾问罗伯特·卡什曼解释:"在欧美体系,'original recording'通常指首个录音版本,但中国平台将'原唱'同时赋予'首个演唱者'与'创作者',导致概念混淆。"

二、平台标签背后的算法逻辑

QQ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对《年轮》的不同标注,暴露了音乐平台的元数据管理乱象。某音乐平台前数据工程师透露:"标签系统往往依赖初期人工录入,后期很少根据版权信息更新。"更复杂的是,平台算法会基于用户搜索习惯自动优化显示——当70%用户搜索"《年轮》张碧晨"时,系统可能强化其"原唱"属性以提升匹配率。

这种技术导向的标签管理,正在重塑音乐行业的权力结构。国际唱片业协会(IFPI)报告显示,2024年全球83%的音乐消费来自流媒体,平台对歌曲信息的控制力已超越传统唱片公司。当QQ音乐单方面调整标签时,实质上行使了本应由版权局承担的"作品身份认定"职能。

三、饭圈文化下的版权认知异化

旺仔小乔"认定的事不会改"的言论,反映了粉丝经济对版权认知的扭曲。在微博超话#年轮原唱之争#中,张碧晨粉丝强调"首唱即原唱"的行业惯例,汪苏泷粉丝则搬出著作权法证明"创作即本源"。这种对立实则忽略了音乐产业的协作本质——美国作曲家协会数据显示,2024年公告牌百大热单中78%为词曲作者与演唱者分离创作。

更值得警惕的是"维权表演化"现象。某娱乐营销公司内部报告披露,部分争议实为配合新歌发布的预热操作。当汪苏泷在脱口秀中调侃"除了张碧晨都是我的"时,这种看似轻松的回应,反而强化了"非此即彼"的误解,忽视了《著作权法》第十六条关于"合作作品"的明确规定。

四、产业转型期的系统性缺失

《年轮》之争本质上是音乐产业数字化转型不彻底的产物。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(CAS)数据显示,目前音乐作品的元数据完整率仅61%,大量早期作品缺乏权威权属记录。区块链技术虽已应用于新兴作品的版权存证,但对《年轮》这类2015年的作品难以追溯。

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(JASRAC)的解决方案或可借鉴:建立"版本树"系统,将同一作品的不同演绎版本可视化关联。例如《年轮》可标注为"汪苏泷创作→张碧晨首唱版/汪苏泷自唱版",既尊重创作本源,又明确演绎关系。这种透明化处理,能有效避免平台为流量而片面强调某方贡献。

五、重构数字时代的音乐署名伦理

解决此类争议需要多方协同的制度创新。法律层面,应细化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对"原唱"的界定,区分"首个录音版本"与"首唱表演者";行业层面,音数协正在推进的"音乐作品全生命周期元数据标准"亟待落地;平台层面,则需建立标签争议的响应机制,如成立由版权方、平台、用户代表组成的审核委员会。

当《哪吒之魔童闹海》的片尾曲《在故事的最终》由张碧晨演唱时,制作方特意在MV开头同时标注"作曲/作词:XXX 演唱:张碧晨",这种清晰的权属公示值得推广。音乐产业或许应该回归最朴素的共识:创作与演绎如同年轮,本应同心共生,而非非此即彼。在流媒体主宰的时代,唯有建立更透明的署名体系,才能让每份音乐贡献都得到应有的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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